說人台上合照台下雙修去了(算公然侮辱)?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1-05 10:3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963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嫌影射他人發生性行為,確實有可能侵害名譽的狀況。
2、如果沒有相關事件可以讓您這樣評論,確實可能構成犯罪。
3、如果已經被提告,建議委請律師辯護或是提出答辯狀,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