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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人台上合照台下雙修去了(算公然侮辱)?

  • 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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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2-3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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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在網路上留言今年才收到公然侮辱通知警方說我說別人雙修對方感到不舒服她是藝人,想請問這樣真的可以構成公然侮辱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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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1-05 10:3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963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嫌影射他人發生性行為,確實有可能侵害名譽的狀況。

    2、如果沒有相關事件可以讓您這樣評論,確實可能構成犯罪。

    3、如果已經被提告,建議委請律師辯護或是提出答辯狀,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